沒有病假單,可以享受醫療期嗎?今天我們聊聊這個話題。
一職工與公司訂立了一份五年期的勞動合同。如今勞動合同即將履行完畢,公司將要終止合同。自己希望把個人權益最大化,于是向企業發了一封信,說自己長年工作積勞成疾,要求享受醫療期,并要求勞動合同順延至醫療期結束。
公司發來信函,催促提供病假單。自己認為享受醫療期是權益,便置之不理。公司卻以曠工為由,發出嚴重違紀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種行為違不違法?
那么,什么是醫療期?這位職工可以享受醫療期嗎?一般醫療期有多久?
問
沒有病假單可以享受醫療期嗎?
所謂醫療期,是指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依法享有的治療休息且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期限。
醫療期和病假是有區別的↓↓↓
■ 醫療期主要是指單位不得因員工生病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一種法定期限;
■ 病假就是勞動者因病需要休息的時間,是根據病情確定的。
勞動者如果想享受醫療期↓↓↓
■ 一般而言,必須達到勞動者患病的病情狀況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嚴重程度達到了需要治療休息的客觀要求,而要判斷勞動者是否可以享受醫療期,目前都以醫療機構出具的病假單為依據。
■ 同時,勞動者就是病假單在握,也要按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履行請假手續,企業也有審核的權利。
所以,該職工所在公司的行為并不違法。
問
可以享受多久醫療期?
按上海市相關規定,醫療期按照勞動者在本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設置。
■ 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
■ 以后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不超過24個月。
溫馨提醒
即便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再續簽,本來按勞動法律法規規定,這位職工也可以享受5個月工資的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其濫用法律賦予的權益,導致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