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獲悉,4月1日起,上海將調整“退休職工住院保障計劃”繳費標準,個人累計最高可獲保障金10萬元。若發生住院治療等情況,該計劃參保人員無須申請給付,退休住院保障金將直接劃入參保職工養老金賬戶。
據了解,“退休職工住院保障計劃”是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承辦的一項補充醫療保障項目,以單位參保為主,社區參保為輔,通過互助互濟機制,幫助參保退休人員減輕住院醫療費用負擔,被稱為“職工的第二醫保”。據統計,2019年以來,該計劃已累計支付互助保障金98.84億元,惠及上海1857.32萬人次退休人員。截至2019年底,上海共有405.81萬名退休職工參加該計劃,覆蓋了85%享有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職工。
此次調整的“退休住院保障計劃”參保對象分為團體參保對象和社區參保對象。在保障期內,參保人員如出現住院治療、按住院標準結算醫療費用的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治療、門診大病治療和家庭病床治療等4種情況之一,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對統籌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圍內屬于個人自負的醫療費用,按50%~70%的比例報銷保障金。
團體參保對象是指享有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職工,按自愿的原則通過本人原單位的退管會組織,團體參保本計劃,參保人數不少于本單位退休職工總數的75%。社區參保對象是指享有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非正規勞動組織、破產、歇業企業退休人員,自由職業者等無單位的社會退休人員以及單位不組織參保的退休人員。
凡參加該計劃的退休職工發生住院治療等情況,無須申請給付,市職保會通過互助保障數據庫與社保部門、醫保部門信息數據互聯互通,直接將退休住院保障金劃入參保職工養老金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