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從青海省扶貧開發局獲悉,近日,該局會同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銀保監局就支持受疫情影響貧困勞動力就業及發展到戶產業保收入制定出臺七條政策措施。
在疫情防控期間(2020年4月至7月,下同),青海省對貧困勞動力通過勞務經紀人、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行業協會等有組織地勞務輸出,到各類企業就業。參加農牧區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居環境改善的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助。并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同時,設置村級臨時公益性崗位。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在全省4146個行政村中每村增設4個防疫消毒、巡查值守、宣傳疏導等臨時性公益崗位,重點安排貧困戶和低收入戶中的弱勞動力,并給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崗位工資。
此外,青海省支持開展職業中介服務,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勞務經紀人免費推薦貧困勞動力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就業登記的,按照合同期限長短給予一次性每人150元至400元補貼。跨區域轉移就業的,按照實際交通費用由縣級政府給予補貼。
在支持產業發展方面,對貧困戶可適當延長到期還款期限。對貧困戶發展生產需借用互助資金的,在今年內可將借款最高額度提高到4萬元,借款占用費可在原有規定基礎上下降1個百分點。
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縣2019年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且有意愿發展生產需要資金支持的低收入農牧戶,可參照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政策,給予1年期3萬元以下的小額信貸支持,按照同期基準利率予以貼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