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對已試行兩年的積分落戶政策進行修訂,今天開始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北京市積分落戶試行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關部門對政策進行了修訂。2020年5月13日至6月12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征求意見稿)在首都之窗網站公示,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試行期間,已有1.2萬余名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截至目前,11189人已辦理落戶,隨遷子女8631人,共計落戶19820人,其余人員正在陸續辦理。這些落戶人員普遍呈現來京時間長、就業能力強、行業覆蓋廣等特點,就業和居住分值占比超過60%,其中98.6%的人員在京10年及以上,所在行業覆蓋現有行業分類的80%,大學本科學歷占五成,?萍耙韵聦W歷占兩成,符合面向普通勞動者的政策初衷。
此次積分落戶政策修訂,本著連續穩定、精簡優化、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有3個“不變”、6個“變化”。
3個“不變”,包括堅持政策導向不變,突出積分政策定位,繼續有序推進長期在京合法穩定居住就業、符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普通勞動者落戶問題。堅持指標體系不變,穩定社會預期,繼續保持“4+2+7”的積分落戶指標體系框架穩定,4項資格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法定退休年齡以下、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無刑事犯罪記錄)和2個基礎指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不作調整,7個導向指標(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中有6個從操作層面予以完善。堅持賦分原則不變,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占主要比例,各指標間賦分原則不作調整。
6個“變化”,是對7個導向指標中的6個予以精簡優化,具體可概括為“321”,即優化了3個指標,精簡了2個指標,調整了1類內容。一是對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年齡指標進行優化。教育背景指標增加了對只取得學歷或學位人員可積分的內容,調整就學期間社?劾U規則。職住區域指標不再考量轉移前就業居住情況,明確對在北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ɑ蚬ぷ鞑⒕幼。,且取得落戶資格后在該自有住所落戶的給予積分。年齡指標調整為梯度賦分,避免了年齡超過45周歲申請人分值的斷崖式下降。二是對創新創業和納稅2個指標進行精簡。創新創業指標精簡了關于申請人任職年限、工資收入等加分內容,同時考慮城市發展需求,對獲得一定股權類現金融資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持股人員加分,并優化部分獎項內容。納稅指標精簡了申請人在京投資企業按照出資比例納稅可獲加分的內容,為倡導持續穩定納稅,將個稅納稅額調整為近3年每年10萬元及以上。三是對減分內容進行調整。將涉稅違法行為和行政拘留處罰扣分內容明確為“近5年”,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