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沈陽市出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資助辦法》,資助分為頂尖人才重大項目資助和高層次人才團隊資助兩類,其中,對頂尖人才重大項目資助總額最高達1億元,高層次人才團隊最高可獲3000萬元資助。
沈陽市明確提出,頂尖人才重大項目是由沈陽市頂尖人才領銜的團隊在沈陽開展的重大項目,資助僅限以頂尖人才領辦、創辦、合資興辦或技術入股的企業為依托進行申報,項目的創新創業方向處于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領產業發展、產生重大社會和經濟效益。頂尖人才及其帶領的人才團隊,具備解決重大技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所掌握的核心技術在相關領域達到世界一流水平。
資助標準為,在場地投入、設備購置、技術研發方面,按照企業使用自籌資金已實際投資額的50%給予資助;在人才激勵方面,按照企業使用自籌資金已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資助;在場地投入、設備購置、技術研發方面,未來2年內,按照企業使用自籌資金計劃投資額的10%給予資助。資助總額不超過1億元。
高層次人才團隊獲得資助應具備的條件包括,需由3名以上沈陽市高層次人才領銜,在沈陽開展創新創業項目;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從事高新技術研發、新產品開發或以創新的商業模式從事高端服務業,開展的創新創業項目方向與沈陽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契合。資助標準分為A(國際領先)、B(國內領先)、C(省級領先)、D(市級領先)四類,分別給予A類1500萬至3000萬元、B類500萬至1000萬元、C類200萬至300萬元、D類50萬至100萬元項目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