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打通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服務通道,促進人才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
據悉,凡在青海民營企業、非公經濟組織、民辦機構、小微企業以及外省來青海投資創辦民營企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自由職業者,均可在青海申報相應職稱評審,并享有公立機構職稱評審同等待遇。
評審時,青海突出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屬性,注重工作能力和實績貢獻評價,對論文、職稱外語、計算機能力測試不做限制性要求,其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密切相關的發明專利、研究報告、典型病案病歷等均可作為職稱評審內容,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把心思精力放在鉆研創新和努力工作上。
為暢通渠道,青海區分情況、精準到人,申報人員經本單位同意后即可交由相關機構提供“一條龍”評審經辦服務。對檔案在青海的人員由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受理推薦,對檔案不在青海的人員、自由職業者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受理推薦,經推薦的申報人員,由各級人社部門委托評審機構評審。
此外,青海民營企業將職稱作為確定崗位、考核、晉升、績效、薪酬等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依據,對取得相應職稱資格的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由用人單位自主聘任,切實將評職稱與“晉職位”“漲工資”等掛鉤,發揮職稱引導、服務、保障綜合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