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聯合發布《關于發布2023年度社保對賬單的公告》,提示廣大參保人員,只要2023年當年存在1個月(含)以上正常繳費記錄,且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為正常繳費或暫停繳費狀態的參保人,從2024年4月1日起,參保人可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yltc-home),支付寶、微信、百度App中的“京通”小程序,全市各社保經辦機構內的自助服務終端,合作銀行網點自助機及手機銀行等途徑,查詢打印2023年度電子版社保對賬單。
參保人在獲取電子版對賬單后,須核對2023年度個人繳費情況是否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如參保人對相關內容有異議,經所在單位確認,可在2024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核對、修改相關信息,或按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補繳。
為滿足參保人的個性化需求,本市仍保留了郵寄紙質社保對賬單和通過電子郵件獲取電子社保對賬單的方式。參保人需在3月31日前提出申請,可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yltc-home)進行“個人業務登錄”后,在“人員信息登記與維護”模塊下選擇“人員信息維護”,點擊“人員信息變更項”下“其他基礎信息”一欄,點擊“獲取對賬單方式”,選為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
2024年3月31日前將獲取社保對賬單方式選為電子郵件的參保人,5月1日后可以通過已登記的郵箱地址查詢并打印2023年對賬單;將獲取社保對賬單方式選為郵寄的參保人,5月底前可陸續收到紙質對賬單。
另外,還需提示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因2022年本市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凡是申請緩繳2022年社保費的用人單位,如單位繳費部分已于2023年底前繳清,參保人可于2024年4月1日后,通過上述途徑,查詢、打印2022年度社保對賬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