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根據人社部、省人社廳相關文件規定,2024年我市繼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并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參保失業人員也可申領。值得關注的是,從2024年8月1日起,補貼發放標準也有了調整,調整后的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領對象和參保時限有所放寬
此次調整擴大了技能提升補貼的享受群體。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申領對象從企業在職職工擴大為企業在職職工以及參保失業人員。
同時,此次調整還放寬了參保時限,申領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期限從36個月(含)以上放寬至12個月(含)以上。
申領人還需要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證書”)。
相關證書可以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站(http://zscx.osta.org.cn/)、浙江省職業能力一體化工作平臺(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5.jsp)查詢。
補貼標準有調整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相關文件規定,2024年8月1日起,對技能提升補貼的發放標準進行調整:
對《浙江省補貼性職業培訓項目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工種),按生產制造類、社會生產類、農林牧漁生產類和生活服務類三種類別以及取得的證書等級實行不同的補貼標準。生產制造類,取得高級(三級)、中級(四級)、初級(五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分別為2000元/人、1500元/人、1000元/人;社會生產類,取得高級(三級)、中級(四級)、初級(五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分別為1200元/人、900元/人、600元/人;農林牧漁生產類和生活服務類,取得高級(三級)、中級(四級)、初級(五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分別為800元/人、600元/人、400元/人。
對《浙江省補貼性職業培訓項目指導目錄》外的職業(工種),補貼標準按農林牧漁生產類和生活服務類相應標準執行。
納入各地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補貼標準在同類型職業(工種)補貼基準上最高上浮30%,具體上浮比例由各地確定。
符合條件的申領對象可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數智就業”微信小程序等線上渠道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也可持本人身份證、證書原件到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窗口申請。
溫馨提醒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不可重復申領職業培訓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
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每年可申領不超過3次技能提升補貼(含職業培訓補貼次數);
獲得高等級證書并已領取補貼的,不得再申領同一職業(工種)低等級證書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