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教師資格實施細則》,我縣于2013年5月25日進行了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現將測試結果予以公示。
另請現場確認時以學籍表代替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證件未繳齊的申請人員于7月5日前將所需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至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影響認定結果責任自負。
附件:2013年度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教學能力測試結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