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激勵措施
福建打通創新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
為促進高校和省屬科研院所持續創新發展,日前,福建省科技廳、教育廳、財政廳和人社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和省屬科研院所創新發展政策貫徹落實的七條措施》(以下簡稱《七條措施》),努力打通創新政策落實的“最后一公里”。
福建省科技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落實好賦予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政策的基礎上,針對年初省科技廳在調研高校和省屬科研院此政策落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七條措施》采用打政策“補丁”方式予以進一步補充完善。措施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轉化、科技項目經費管理、橫向項目經費、職稱評聘和人員招聘、科研績效工資管理、儀器設備采購、完善內部科研管理制度等7方面內容,適用于高校和省屬科研院所在內的省級科研事業單位。
例如,放活科技項目經費管理使用,實行橫向項目自主規范管理。科技項目經費管理上,高校、省屬科研院所教學科研人員出國(境)學術交流合作經費同一般性的出訪,實施導向明確的區別管理。改進高校、省屬科研院所會議管理;賦予高校、科研院所財政科技計劃項目配套經費使用自主權;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根據需要聘用科研財務助理。橫向項目經費管理上,推行高校、科研院所橫向項目自主管理;明確橫向項目在業績考核和職稱評定中的結果運用;明確參照橫向項目管理范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