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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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點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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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實
2019年5月22日,潘某被某公司招錄為工序操作工。經過新員工崗前培訓,同年9月1日,潘某與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2019年12月16日,潘某被任命為分廠小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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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7點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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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國僑聯、浙江省僑聯、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杭州市僑聯與高新區(濱江)管委會、高新區政府聯合承辦的“創業中華——2021僑界精英創新創業(中國·杭州)峰會”在杭州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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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7點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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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常征(化名)在公司業績優良、人緣頗佳,其唯一的不良嗜好是賭博。5年前,他曾因賭博被行政拘留10天。為此,他想方設法不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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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2020年5月7日,李某入職某公司,負責技術開發,月薪3500元,經雙方協商,公司每月向李某發放社會保險補貼,來代替為李某繳納社會保險,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及補充協議。2021年6月1日,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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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點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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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與職工約定,工資中包含社保費,由本人自行繳納。這種看似“聰明”的做法,至今仍然在不少企業存在。殊不知,一旦職工生病需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仍應承擔賠償責任。再者,病假工資如何計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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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點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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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勞動午報消息,在工作中一些員工因待遇低、發展空間有限或不滿單位的違法做法,進而產生“挪一挪、動一動”的想法無可厚非。可是,想這樣做時一定要冷靜,千萬不能說走就走。因為,說走就走很可能會因違約或違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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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勞動午報消息,讀者梁玉鳳反映說,其同事李某和吳某在工作上因瑣事發生爭執,最后演變為互相毆打。看到事態越來越嚴重,我趕緊上前制止。期間,我在他們推拉撕扯中摔倒,并導致尾椎骨受傷。事后,我要求李某和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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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點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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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勞動午報消息,職工賴艷艷近日反映說,李某與她丈夫系同事。三個月前,其丈夫下夜班途中被李某持刀砍傷。原因是李某與其車間主任積怨很深,出于報復想置其于死地,卻不料黑暗中誤將其丈夫傷害。事后,其丈夫未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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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離職證明的作用,曾經有過兩次離職經歷的酈征宇(化名)非常清楚。因此,他到一家知名醫藥公司應聘時嚴格按要求提供了該證明。然而,由于他供職的第一家企業破產倒閉了,醫藥公司以無法查明其從業背景為由,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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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點擊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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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律師:
您好!
前些日子,我在外出游玩時發生交通事故,醫療期后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單位以我不能繼續工作為由將我辭退。
請問:公司的做法合法嗎?若不合法,我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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